日前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,全面完成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,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33号),结合省实际情况,制定印发《河北省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》,为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方向。
总体要求
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(以下简称能耗双控)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,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;
以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为关键,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,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;
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,统筹推进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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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目标
到2025年,全省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、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.5%和10%;
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,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的16.64万吨、0.57万吨、14.05万吨和5.64万吨目标;
节能减排政策制度日趋完善,绿色、低碳、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,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,经济和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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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工程
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
加快实施钢铁、煤电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,严格执行能耗、环保、水耗、质量、安全、技术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、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。
钢铁行业加快推动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、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,推广高效精馏系统、高温高压干熄焦、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,有序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。
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与工艺节能相结合,在钢铁、石化、电力等行业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技术。
加快钢铁、火电、水泥、焦化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工艺流程革新和清洁生产改造。
深入开展能效、水效“领跑者”行动,推动重点单位持续赶超引领。
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
支持园区建设电、热、冷、气等多能源协同的综合能源项目。
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控中心和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,提高能源管理智慧化水平。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,推行热电联产、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,利用“互联网+”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。
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
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,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口、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,大幅提升铁路运输能力。
推动公路货运转型升级,加快煤炭、矿石等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。
到2025年,火电、钢铁、建材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%。
重点区域节能减排工程
根据各地资源禀赋、产业布局、发展阶段等特点,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推进节能减排。
沿海和冀中南地区加大钢铁、焦化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,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,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(以下简称“两高一低”项目)盲目发展。
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
严控煤炭消费,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。
依法依规严格涉煤项目审批,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及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煤炭减量。
深入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,推进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、供热改造、灵活性改造“三改联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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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机制
(一)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。坚持节能优先,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。
(二)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。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,强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。
(三)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。根据国家规划政策要求,对在建、拟建、建成的“两高一低”项目开展评估检查,严禁违规“两高一低”项目建设、运行。
(四)完善政策标准。加快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、重点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,对主要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按照淘汰类、限制类以及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。
(五)推行市场化机制。推进用能权、用水权、排污权、碳排放权交易。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,科学规范排污权确权,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。
(六)强化统计监测能力。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,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,建立碳汇监测核算体系,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。
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大背景下,钢铁行业作为工业的重要领域,不仅是能源消费大户,也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户。因此,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之路任重道远。在国家节能降碳的巨大压力下,未来我国钢铁行业不仅需要紧跟国家政策,严格落实低碳转型方案,而且还需要不断加大新技术、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力度,大力发展电弧炉炼钢,只有走上“脱碳化”发展之路,我国的钢铁行业才能更上层楼。